食品药品质量安全事件:社会共责,还是政府全责?——包容性发展视角下关于公共治理机制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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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高传胜.食品药品质量安全事件:社会共责,还是政府全责?——包容性发展视角下关于公共治理机制的思考[J].电子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3):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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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高传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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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京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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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2011ZDAXM008);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709730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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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食品药品质量安全事件频发再次拷问政府监管职能。在国家发展水平总体较低、社会成员忙于生计而忽视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的大环境下,政府部门即便有很强的监管意愿往往也很难全面有效落实。更何况,政府人也是"自利人"。因此,简单认为食品药品质量安全问题是政府全责是有失偏颇的,尽管政府职能确实有待进一步改善。顺应公共管理理论与模式发展的国际趋势,中国必须走公共治理之路,亦即发挥包括政府在内的全体社会成员的共同作用,实现统一规则下的分工协同治理。为此,可以在包容性发展视角下重构公共治理机制,而当前特别需要充分利用全民智慧、提高政府监管有效性,并通过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既调动国民参与治理的积极性,又激发国民的社会责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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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产品质量安全 社会责任 公共治理 公共管理 包容性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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