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中山训政理论与中国宪政 |
| |
引用本文: | 刘蕾.孙中山训政理论与中国宪政[J].常州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30(4). |
| |
作者姓名: | 刘蕾 |
| |
作者单位: |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北京,100088 |
| |
摘 要: | 孙中山先生为完成民主共和的任务,提出"革命程序论",将革命程序从开始到结束分为军政、训政和宪政三个阶段。"革命程序论"是实现民主宪政建设的路径选择,孙中山认为训政时期是完成民主宪政必不可少的过渡阶段,训政理论具有一定的进步意义,但是仍有缺陷。文章主要从以党治国和地方自治两方面论述孙中山的训政理论,并简要分析其对我国宪政发展的影响。
|
关 键 词: | 孙中山 训政理论 中国宪政 |
本文献已被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