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调查:透视村委会实施职能的基本情况与存在问题——来自湖北的经验与启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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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丽琴.村干部调查:透视村委会实施职能的基本情况与存在问题——来自湖北的经验与启示[J].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2010,10(6):2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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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丽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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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武汉理工大学,文法学院,武汉,4300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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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武汉大学自主创新研究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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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村干部依法实施各项职能是落实国家方针政策的重要方式。湖北省的调查数据显示,尽管村干部在性别构成上未能实现男女平等,年龄分布上没有达到年轻化的要求,而且学历水平也不算高,但这些都暂时没有对当地村民自治的推进构成实质性障碍,也不影响村干部开展各项工作。然而,村干部对自身职能的认知途径、方式存在较大差异,对职能内容的理解也各有不同,这必将对法定职能的兑现不利。通过对职能实施过程考察可知,当前村干部任务重、工作时间长、难点多。因此,今后应进一步提高村干部的待遇,《村组法》中关于村干部不能脱产的规定需要修改,同时,还应对涉及村委会职能规定的各类立法进行梳理、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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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村民自治 村干部 实施职能 村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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