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优秀传统文化到美好生活——以仁理念的法律意义为例 |
| |
作者姓名: | 连赛君 |
| |
作者单位: | 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北京,100081 |
| |
摘 要: | 仁理念以"和谐共生"为要义,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传统法律文化中的重要概念。仁理念运用于法治实践的正当性在于其具有历史经验性和道德情感追求,其与西方法律价值之权利、功利、自由、平等及尊严具有内在关联。仁理念在法治中的意义体现为:仁理念之精神至上可防止法理之功利至上、情感关照可防止法理之教条僵化与冷漠、共生精神可防止法理之个人主义、和谐追求可防止法理之斗争思想,仁理念在法治中的运用有助于人们自愿爱国、自律守法,并具有重要的政治意义。
|
关 键 词: | 传统文化 仁理念 法律价值 |
本文献已被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