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止“小金库”腐败不能仅靠专项治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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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强.遏止“小金库”腐败不能仅靠专项治理[J].社会观察(上海),2009(8):36-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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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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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近日,中央纪委、监察部、财政部、审计署联合印发了《关于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办法》,明确今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小金库”专项治理范围是全国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此次治理工作将持续至今年底基本结束。在此之前,中央曾多次就“小金库”发出禁令,但时至今日,“小金库”现象却仍旧屡禁不绝,并日益衍化为腐败的温床。从1998年到2006年上半年,全国审计机关共查出“小金库”金额1406亿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730亿元,企业396亿元,金融机构255亿元,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单位17亿元,专项资金使用单位8亿元,对我国的经济发展和廉政建设造成严重危害。此次国家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意在进一步遏止这种腐败现象,但笔者认为,遏止“小金库”腐败绝不能仅仅依靠一两次的专项治理,需要比专项治理走得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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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小金库”现象 专项治理工作 腐败现象 机关事业单位 固定资产投资 中央纪委 党政机关 审计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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