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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职工住房面积标准是怎样规定的?问:目前我市正在实行住房制度改革,上级对职工住房面积标准是怎样规定的?(株洲市张志宏)答:根据湘房发〔1999〕026号文件有关规定,住房面积分住房建设面积控制标准和购房面积控制标准。住房建设面积控制标准按湘发〔1996〕13号和湘纪发〔1998〕8号文件规定执行,即:一般干部职工为65平方米,科级干部为75平方米,处级干部为85平方米,厅级干部为110平方米;科级及其以下人员集资建房可放宽至85平方米,厅、处级干部经过批准可放宽10平方米。职工购房面积控制标准仍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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