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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执行法立法思路构想
作者姓名:司绍寒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100872
摘    要:对于犯罪,实际上就是要解决报应与预防这两个根本性问题.从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和人身危险性出发,如何给罪犯以法律和道义上的报应,如何对犯罪进行一般预防和特殊预防,是国家刑事政策的出发点.刑事实体法、刑事诉讼法、刑事证据法分别解决了什么是犯罪、如何追究犯罪、如何认定犯罪的问题.然而如何惩罚、矫治与预防犯罪的问题却非上述法律所能解决.刑事执行法解决的就是如何惩罚、矫治与预防犯罪的问题.根据这一立法目的,不仅应着眼于对有罪之人的惩罚与矫治,更应着眼于对无罪之人的预防与矫治.所以刑事执行法不仅应包括刑罚的执行,还应包括保安处分的执行,刑事保全措施的执行.明确刑事执行法立法目的、调整范围后,辅之以刑事执行权的改革,相信我国会制定出一部体系严密、分工合理、经世致用、领先于世界的刑事执行法典.

关 键 词:刑事执行法  刑罚执行  保安处分执行  刑事保全执行
文章编号:1005-3492(2007)10-0111-03
修稿时间:2007-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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