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宪法财产权条款视角论中国财产权的社会责任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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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阮兴文.从宪法财产权条款视角论中国财产权的社会责任承担[J].社科纵横,2012(4):72-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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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阮兴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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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云南行政学,院云南昆明,650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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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财产权的社会责任是由其自身的社会特性所决定的。目前,中国宪法财产权条款存在公共财产权社会责任缺失、私有财产权社会责任承担方式简单、公私财产权社会责任承担不平衡等失当状态,不利于和谐社会建设背景下中国特色的财产权社会责任理念和制度的形成和构建。西方法治国家的财产权社会责任范式值得中国学习和借鉴。构建适合中国国情的公私财产权平衡承担社会责任的制度范式是中国的次优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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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宪法财产权条款 财产权 社会责任 平衡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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