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论法律语言的模糊性
引用本文:肖云枢,倪千淼.论法律语言的模糊性[J].社科纵横,2012(7):51-52.
作者姓名:肖云枢  倪千淼
作者单位:西南政法大学外语学院,重庆,400031
摘    要:语言是交际最重要的桥梁和工具,法律的制定和公布都是通过语言来实现的。法律的目的是规定权利和义务,而法律语言是法律的主要表达形式。因而,法律的权威性和强制性要求法律语言必须精确、严谨。然而,在法律语言中,模糊词语或模糊表达也规定着诸多法律条款和具体事由。大量的模糊语言存在于法律语言中,对法律语言有着不容忽视的影响。本文从语言学、语言哲学、认知学、法学的角度对法律语言模糊性及其意义进行探讨。

关 键 词:模糊性  法律语言  来源  作用
本文献已被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