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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海底区域资源开发的法律困境与善治之道——以海洋命运共同体为视角
作者姓名:覃冠文  冯金龙
作者单位:1. 广西民族大学法学院,广西 南宁 530006;2. 武汉大学法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2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全球海洋治理新态势下中国海洋安全法律保障问题研究”(17ZDA146);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PHEIC背景下中国–东盟重大疫情防控合作与区域性公共卫生秩序重构研究”(20VYJ036)
摘    要:国际海底区域资源具有突出的经济、科研和军事价值,已被《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列为人类共同继承财产。我国提出的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为完善国际海底区域资源开发制度提供了战略新思路。然而,我国在参与国际海底区域资源开发中,面临着人类共同继承财产原则被异化、平行开发制度实施受掣肘、资源开发污染问题仍严峻、保留区开发主体界定有缺漏等法律困境。有鉴于此,我国应以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为指导,通过构建国际海底区域规则的引领国地位、完善环保规则与"资源"法律定义、优化国际海底区域开发主体的规定、释明和健全许可证制度等措施,构建我国在国际海底区域资源开发中的善治之道。

关 键 词:海洋命运共同体  人类共同继承财产  《联合国海洋公约》  国际海底区域  平行开发制度  海洋环境保护
收稿时间:2021-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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