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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刑法》对盗窃罪的修改及其在适用上的有关问题
引用本文:张雯.新《刑法》对盗窃罪的修改及其在适用上的有关问题[J].贵州民族学院学报,1998(2).
作者姓名:张雯
摘    要:盗窃罪虽然是一个古老的罪名,其犯罪手法早已为人们所熟知。但随着社会的发展,盗窃犯罪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特点。新《刑法》及时对“盗窃犯罪”作了一些修改和补充,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将对此作一浅谈。一、新《刑法》对盗窃罪的修改盗窃罪是一个传统罪名。我国1979年《刑法》第151条就对此罪作了专门规定:“盗窃、诈骗、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这是我国计划经济时期的产物,顺应了当时同盗窃犯罪作斗争的需要。在打击盗窃犯罪,保护国家、集体、个人的合法财产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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