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上海市引进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若干规定
摘    要:第一条 为了积极引进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促进本市高新技术、支柱产业、重大工程和重大关键技术赶超国际先进水平,根据国家和本市的有关政策,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市引进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的重点对象是:高新技术、支柱产业、重大工程、新兴产业等领域所急需的高级工程技术人员和高级经营管理人员;在国际某一学科或技术领域内的带头人;拥有专利、发明或专有技术并属国际领先水平或填补国内急需填补的空白项目的人员;为行政管理部门所需。适宜担任顾问或从事咨询工作的人员;在紧缺专业领域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等。 第三条 有关部门和单位可通过我驻外办事机构,海外华人社团等机构,组织或通过各种工作领域和业务渠道。加强与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的联系。建立工作网络。掌握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的信息。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