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提前介入交通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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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安然.律师提前介入交通事故[J].家庭科技,2007(10):50-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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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安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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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87年,我父母先后病故,我与胞兄对祖传的10间瓦房进行分割,每人分得5间。1996年,胞兄一家遭遇车祸,他和独生子不幸死亡,我嫂子也被撞成了植物人。嫂子被她的母亲李某接回娘家。今年8月,嫂子也去世了。李某说她为嫂子欠了一大笔债,嫂子家那5间瓦房应由她继承处理。我认为李某虽然在护理我嫂子方面做得不错,但她是我嫂子的母亲,她负有这样的义务,那5间瓦房毕竟是我们禹家的房产,不应由外姓人继承。请问我的观点正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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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房屋 《继承法》 遗产 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二顺序继承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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