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 |
| |
引用本文: | 孙宝玉,王蓬勇.浅谈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J].统计与咨询,1999(6). |
| |
作者姓名: | 孙宝玉 王蓬勇 |
| |
摘 要: | 一、产权制度改革选择的模式1、股份合作制。比较适合有一定规模的国有大型企业、商业企业、工业和农业综合开发贸工农一体化公司。股份合作制突破了个体私营的局限和区域封闭性,把分散的生产要素组合成现实生产力。解决过去投资渠道单一,自我发展受资金制约的困难,以其多元化的产业结构和企业特有组织形式,强化了内部约束和预算机制,企业不再是政府的附属物,大大弱化了政府对企业直接干预行为,实现两权的有效分离。2、产权转让、拍卖、破产和兼并。对经营效益差、资产能基本抵债的企业,或扭亏无望、微利的小型企业实行部分或全部产权转让…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