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视并搞好案件回访十分重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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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高守志 王振龙 解宝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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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肇州县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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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案件回访是抬担负国家审判职能的司法工作人员对审理终结的案件.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或者执行结束后,对案件的当事人所进行的察访。在司法实践巾,坚持从全方位推进审判工作的需要出发,把微观治理和宏观调控结合起来,多渠道开展案件回访工作,对于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教育改造违法犯罪分子,最大限度地减少犯罪,消除各种不安定因素,保护和发展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具有不可低估的现实意义。实行案件回访的作用(一)有利于化解不安定因素坚持及时有效的案件回访,能够把惩治犯罪同教育、挽救、感化罪犯结合起来,把庭审教育和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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