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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文化商品的刍议
引用本文:江浩.旅游文化商品的刍议[J].社会科学家,1990(2).
作者姓名:江浩
作者单位:桂林市人大常委会
摘    要:旅游文化商品与旅游实用品的区别是在于旅游文化商品必须具有艺术价值、学术价值、审美价值、商品价值。通常分为精神的和物化的两种类型。精神文化商品主要是指带有营业性演出的各种形式的表演艺术和民族民俗文化活动;物化了的文化产品主要是指各种形式的绘画艺术作品、雕塑艺术作品、民间美术作品、文物复制、仿制品,以及各种形式的地方民族民间工艺品、纪念品等。前者是为旅游者提供观赏、娱乐,满足精神生活的需要,后者是满足旅游者的观赏、收藏、陈列、纪念、馈赠的需要。我国有着悠久历史的民族文化,五彩缤纷,争奇丰艳,展现于世,在反映风俗人情方面具有独特的作用。旅游文化商品浓缩了一个地方的历史、地理、科学、文化和艺术的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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