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hu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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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唐志凯.释hua[J].求是学刊,198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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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唐志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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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金文的“■”字,目前尚不能确识。 《说文》:“■,击踝也。”这解释乍一看颇为荒诞不经,因此为诸家所不取。我看《说文》的说法不可轻易抛弃。 第一、“■”与踝有关。 《麦尊》有这样一句话:“侯易者■臣二百家剂。”“易”是“锡”字,即 “赐”。“侯”指井侯。“侯赐”,就是井侯受赐于王的意思。“剂”:券书。 《周礼·天官·小宰》:“听买卖以质剂。”注:“质剂,谓两书一礼,同而别之,长日质,短曰剂,今之券书也。”“者”字,郭沫若认为是“赭”字,“■”是“踝跣之臣”①。“者”是“赭”,这一说法甚确;“■”释成“踝跣之臣”,这一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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