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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股权化:股份合作制企业的本质特证
引用本文:彭晓峰!武汉,孙海容!武汉.劳动股权化:股份合作制企业的本质特证[J].经营与管理,1998(6).
作者姓名:彭晓峰!武汉  孙海容!武汉
摘    要:在股份合作制企业中以职工身份进行劳动的劳动者,困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投入劳动而理所当然地成为企业股东,并因此获得企业一定数量的劳动股。他们具有因资不投入而拥有企业股权的股东相同的权利和义务。由于劳动者这种天然应享有的权利在此以前末被充分认识和尊重,所以劳动股权化也是对劳动者应该享有的股东权利的恢复。这就是劳动股权化的含义。一。劳动之所以能够股权化的充分和必要条件分析1.劳动与资不同是主产不可或缺的两大生产要素的特点是劳动实现股权化的充分条件。任何社会只要进行生严,劳动和资不必须结合起采。资本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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