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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社会的培育是实现法治的基础
引用本文:王仁高,杨波. 市民社会的培育是实现法治的基础[J]. 青岛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1, 13(2): 44-46
作者姓名:王仁高  杨波
作者单位:1. 莱阳农学院院长办公室,
2. 莱阳市宾馆,
摘    要: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目标 ,这是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相适应的。市民社会是与市场经济密切联系的一个概念 ,是成熟的市场经济体制下 ,社会成员在生产和交往中形成的社会组织形式。根据马克思的观点 ,市民社会制约和决定政治国家 ,是法产生的基础。现代法治的实现 ,必须以市民社会为基础。在我国 ,要积极推进法治的进程 ,就要积极加强市民社会的培育 ,促进市民社会的成长 ,以构建法治实现的社会文化基础

关 键 词:市民社会  市场经济  政治国家  法治  基础
文章编号:1008-7141(2001)02-0044-03
修稿时间:2001-04-27

To Cultivate People's Quality Is the Foundation for a Country Ruled by Law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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