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占有效力看我国占有制度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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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赵晓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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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起源于罗马法的占有制度是人类历史上最古老的民法制度。自罗马法、日尔曼法到现代西方各国及我国台湾地区民法,都对占有制度予以确认,并由于其在禁止私力侵害、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等方面的重大社会意义,被法律赋予多种效力,成为这些国家和地区民事立法中最基本、最复杂的制度之一。由于种种原因,我国目前尚无明确的占有概念,更无完整的占有制度,而经济的发展,社会生活的变化,都对在法律上确立占有制度提出了迫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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