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检察院“一卡四定点”打造“阳光后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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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玉显,吉善涛,刘鸿.郑州市人民检察院“一卡四定点”打造“阳光后勤”[J].决策探索,2009(6):92-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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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玉显 吉善涛 刘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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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郑州市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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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郑州市人民检察院实行了“公务卡结算和定点采购、定点会议、定点维修、定点住宿”等制度,助推了“阳光后勤”的实施,后勤保障工作走上了法制化、制度化的轨道。近五年来,经费年增长率21%、资产保值增值率133%、会务费用降低了12%,保障了批捕60210人等工作顺利进行,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检察院评为计财装备工作先进单位、计财装备工作信息宣传调研先进单位、装备工作先进单位、“两房”工作先进单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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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后勤保障工作 人民检察院 定点采购 郑州市 阳光 资产保值增值率 先进单位 装备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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