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秩序持续再生产何以可能:基于伦理精神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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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高兆明,肖迎春. 法治秩序持续再生产何以可能:基于伦理精神维度[J]. 东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7, 1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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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高兆明 肖迎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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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上饶师范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2.南京师范大学哲学系;3.南京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4.巢湖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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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法治秩序持续再生产何以可能?从伦理精神维度反思,宪法法律制度未必能使法治秩序持续再生产,除非它伴生一种伦理文化传统,此种伦理文化传统有牢固的宪法法治信念,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具有普遍承认、契约法治与公共政治参与的公民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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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治秩序 法治秩序持续再生产 伦理精神 公民精神 契约法制精神 |
A study of continuity of legal order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ethic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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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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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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