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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国基础教育领导管理体制的分类分权改革———以 1977 年以来的经验教训为依据
引用本文:廖其发.论中国基础教育领导管理体制的分类分权改革———以 1977 年以来的经验教训为依据[J].西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43(4):71-80.
作者姓名:廖其发
作者单位:西南大学 教育学部、基础教育研究中心,重庆市 400715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三十多年来我国义务教育学术思想史研究(1978-2015)”(15YJA80037),项目负责人:廖其发
摘    要:中国1977年以来在基础教育领导管理体制方面先短暂推行党委统一领导下的以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为主的体制,接着进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或“分级办学、分级管理”的改革与调整,后推行“以县为主”、“管办评分离”的改革。这些改革特别是1985年到2000年间的改革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出现的问题比较严重、留下的教训比较深刻。根据其中的经验教训和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中国未来还需要按照以下思路来进行基础教育领导管理体制改革:辩证地认识改革及相关问题;遵循教育领导管理体制改革的基本原则;进行分类改革;尽可能减少不必要的中间管理环节;适度分权,将该下放的责权下放给相关的管理主体:给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直接管理全县教育的责和权;给学校较大的管理权力特别是办学自主权;进一步加强民主管理。

关 键 词:基础教育    领导管理体制    分类改革    精简环节    适度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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