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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人如实告知义务刍议
引用本文:徐卫东,李泓祎,赵亮.投保人如实告知义务刍议[J].学习与探索,2012(4):74-76.
作者姓名:徐卫东  李泓祎  赵亮
作者单位:吉林大学法学院,长春,130012
摘    要:《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在第十六条中规定投保人如实告知义务的同时,将保险人的说明义务与之相分离而另行规定于第十七条之中,并引入“不可抗辩条款”,这充分体现出中国保险法律稍度有利于投保人利益保护的价值趋向.然而,该条规定依然存在很多不足与缺陷,应该对告知义务人范围,履行告知义务的时间、内容和方式,以及不可抗辩条款的规定给予进一步的完善.

关 键 词:《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如实告知义务  不可抗辩条款  投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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