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程序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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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曲相霏.完善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程序的思考[J].学习与探索,2012(6):68-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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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曲相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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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北京,1007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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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009年度重大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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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中国目前政府主导的农村集体土地征收中既没有实际的公众参与,也没有有效的议价程序,更缺乏有效的救济途径、尤其是司法救济途径。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必须坚持无公益不征收原则和比例原则,在具体个案中,公共利益的判断和征收决定的作出均应经过协商程序。政府征收应首先模拟市场交易,先行与农户进行谈判,补偿款应直接给予农户。土地征收应给予溢价公正补偿,接受司法审查,并保障农民的优先回购权。更重要的是,作为土地征收前提的土地规划应当法治化,由人大或人大常委会来决定,而不是由政府决定,并经过有效的公众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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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土地征收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程序 征地补偿安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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