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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里士多德的■υσ■α与韩非的“理”的比较研究
引用本文:李成彬,蒋重跃.亚里士多德的■υσ■α与韩非的“理”的比较研究[J].学习与探索,2023(7):160-173.
作者姓名:李成彬  蒋重跃
作者单位:北京师范大学历史学院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委托专项项目“新时代中国特色历史学基本理论问题研究”(18VXK006);
摘    要:■υσ■α是古希腊词,是系动词的现在分词/动名词形式,亚里士多德用它来指称事物的本质。在《范畴篇》中,它被分解为第一实体和第二实体。第一实体是主谓句(系表句)的主词,第二实体是宾词。第一实体指一个具体物,第二实体又被分解为表示属性的种概念和属概念,于是,“种概念加属差”就成了确定事物本质的一种方法。在《自然篇》(旧译《物理学》)和《形而上学》中,亚里士多德又引入了“质料”概念,并用“形式”和“缺失”的对立来说明形式如何借质料而成就现实之物的本质。他还用“四因”说明事物变化即从潜在状态变成现实之物的原因。由此,回应并弥补了前苏格拉底哲学家以某种物质作为事物本原、巴门尼德主张事物本质不变,以及柏拉图以范形为事物本原的诸多观点中的偏蔽。“理”是战国中后期广泛使用的带有理论性的概念,韩非用理来说明具体事物的本质。他的重要贡献在于用稽来说明道和理的内在联系。稽有合、当之义,但它不是一般的合、当。它有停留、形式、考查、计算等理性化的含义,与法家的法制建设的价值取向颇为一致。韩非宣称,道整合所有的理,所有的理都集合于道。按逻辑,所谓合,从相反的方面看,就是分。韩非的意思是说,万物皆有道,这是万物相同...

关 键 词:亚里士多德  本质(■υσ■α)  韩非        本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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