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驾驶汽车编程者的刑事责任——以“困难境况”刑事正当化为中心的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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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焦孟頔,徐久生.自动驾驶汽车编程者的刑事责任——以“困难境况”刑事正当化为中心的分析[J].学习与探索,2023(9):77-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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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焦孟頔 徐久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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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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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随着自动驾驶汽车的发展与普及,相关的刑法课题应运而生,其中最棘手的问题当属“困难境况”下编程者行为能否刑事正当化。当编程者在自动驾驶汽车使用者和路上第三者的生命法益之间进行选择时,存在成立故意杀人的可能性。当前,我国关于自动驾驶汽车的法律规范还不完善,被允许的危险理论无法全部适用,从我国刑法对于紧急避险的法律规定中也无法推导出编程者行为的阻却理由,由此排除了免责紧急避险的适用空间。由于编程者行为无法满足阻却违法紧急避险中的利益优越性条件,所以只能在生命危险的单纯转嫁情形中寻找解决路径。通过深入分析可知,既不存在期待可能性理论的适用空间,亦不具备防御性紧急避险的可能性,最终在义务冲突理论中得以成立违法性阻却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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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自动驾驶汽车 编程者 正当化事由 困难境况 紧急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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