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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规训与媒介融合下的网络社会交往异化拓展
作者姓名:吴海琳  曾媛媛
作者单位:吉林大学哲学社会学院
基金项目: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吉林省数字乡村建设推进路径研究”(2023A11);
摘    要:马克思劳动异化理论和哈贝马斯交往异化理论对网络社会背景下的网络社会异化现象分析具有重要启示意义,延续并拓展对异化的主体分析与媒介分析有利于深化对网络化时代异化新形态的理解。信息技术迅猛发展使网络社会日益分化,“网络精英”“网约劳工”“普通网民”“数字难民”四类网络主体在流量变现、平台算法、数据生产与数字鸿沟规训下呈现能动性退化、隐性控制、自主性减弱、数字区隔等异化表征。新时期媒介融合进一步深刻影响了网络化时代的交往形式、交往空间与交往体验,媒介融合在延展交往形式、拓展交往空间、丰富交往体验的同时,也对真实性、正当性、真诚性交往原则产生破坏,致使网络社会人际交往陷入新的异化困境。

关 键 词:异化  网络社会交往  主体规训  媒介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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