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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咸亨三年西州都督府下军团符》文书校读札记
作者姓名:孙丽萍
作者单位:武汉大学历史学院暨中国三至九世纪研究所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吐鲁番出土文书再整理与研究”(项目编号:17ZDA183)的阶段性成果;
摘    要:《唐咸亨三年西州都督府下军团符》为一件下发给校尉团的符文,符有逐级下行的特点,西州都督府并不能下符给校尉团。州府司马有判理州、府事务的职能,在文书处理中职掌通判,也可行判文书,但并不参与文书处理过程中发付、检请、勾稽等环节。“下军团符”中司马负责签发文书,与州府司马职掌不符,而折冲府司马在文书处理中掌付勾稽和判理府务,可以造立签发文书。文书中钤盖的印章为三列布局的方印,与西州都督府之印的两列布局不同,首字为“左”,而咸亨三年西州仅有前庭府属左卫系统,印文应为“左领军卫前庭府之印”。下军团符实是一件前庭府下发给其辖下机构某校尉团的符文。

关 键 词:  都督府  折冲府  司马  官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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