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人类共同遗产”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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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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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昌大学,法学院,江西,南昌,330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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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人类共同遗产”缺乏一个完整而明确的定义,但是可以归纳总结出人类共同遗产的内涵:①任何私人和国家都不得独占;②资源由世界各国共同管理;③各国平等享有取得开发资源而获得收益的权利;④在此类区域禁止使用武力以及建立军事设施;⑤合理开发,保留后代的发展权。以上内涵随着科技水平不断发展、资源使用状况不断变化的情况下应当有所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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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人类共同遗产 人类共同关切事项 共有资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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