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安史之乱对唐前期国家财政体系崩坏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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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明光.试论安史之乱对唐前期国家财政体系崩坏的影响[J].求是学刊,199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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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明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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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唐前期(618──755年)的国家财政体系经过上百年的发展沿革,到开元天宝年间已形成一种高度中央集权的法制化的计划形态。概括地说,它是建立在自耕农经济基础之上的单一农业税的稳定计划形态,采取由中央、州(郡)、县三级行政组成的统收统支的财政管理体制。其法制化以及计划的周密性程度,堪称是中国财政史上的一块里程碑。然而,这样一种相当完备的国家财政体系,由于天宝后期均田制的崩溃和自耕农经济趋于萎缩,其内部已产生了深刻的危机。不过,它在外部仍维持着一座金碧辉煌的财政殿堂的构架。因此,当探究它承受不了安史之乱的巨大冲击而倾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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