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馨行动系列报道之二:身份证能不扣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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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娅媚 朱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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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3年6月28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通过了《居民身份证法》,该法规定,除了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执行监视居住强制措施的情形之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扣押居民身份证。从2003年6月28日,到2005年6月28日,已整整两年的时间。两年之后的今天,扣押民工身份证的情况依然存在,且为数不少。身份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证明,缘何至今依然要掌握在别人的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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