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市制定乡镇老龄工作考核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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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黄永健,李锦诚.海门市制定乡镇老龄工作考核办法[J].老龄问题研究,2006(10):19-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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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黄永健 李锦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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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南通市老龄办 [2]海门市老龄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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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海门市老龄委根据市委、市政府对老龄工作的考核要求,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和全国老龄委《关于加强基层老龄协会建设意见》的精神,最近制定了对乡镇一级老龄工作的考核办法。整个办法从党政领导重视、组织网络健全、硬件设施到位、敬老服务经常、保障合法权益等五个方面提出考核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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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老龄工作 工作考核 海门市 乡镇 考核要求 中共中央 协会建设 党政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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