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何以优先于善?——布鲁德尼对马克思公共性问题的近罗尔斯阐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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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祖辽,王美乐.正当何以优先于善?——布鲁德尼对马克思公共性问题的近罗尔斯阐释[J].东岳论丛,2022(7):106-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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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祖辽 王美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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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山东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2. 江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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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建构论的康德主义转向及其方法论意蕴研究”(项目编号:17CZX012)阶段性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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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当与善”的关系问题是当代政治哲学的重要议题,罗尔斯即以“正当优先于善”的义务论立场复兴了政治哲学的康德主义传统,并由此进入一种“康德式”建构主义的公共性论域。在布鲁德尼的诠释下,马克思对公共性问题的关切主要体现在对“真正的共产主义”的论述中,这一论述则同样蕴含正当优先性理念。承认物质匮乏和正义环境的存在是该理念在马克思那里得以成立的可能性基础。这种优先性在内容上与“两个正义原则”具有较强一致性。相互关切的政治态度构成这种优先性的逻辑根源,为“类”而生产的友谊结构则是这种优先性能够走向必然的逻辑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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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马克思 罗尔斯 布鲁德尼 正当性 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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