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吉林省上调失业保险金 平均提高124元
引用本文:李彦明.吉林省上调失业保险金 平均提高124元[J].劳动世界,2011(1).
作者姓名:李彦明
摘    要:最高档上调为574元/月,最低档上调为340元/月随着近年来的经济增长,吉林省社平工资、最低工资、标准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逐步提升,而物价上涨等因素给失业人员家庭生活带来的压力更加突出。为贯彻落实吉林省委九届十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应对物价上涨诸多因素对失业领金人员生活的影响,减轻失业领金人员经济负担,保障基本生活,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经过调研和论证,遵循失业保险金标准应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原则,经吉林省政府审定,调整各地失业保险金标准最低控制线,新标准从2011年1月1日起执行,所需资金由原渠道支付。

关 键 词:吉林省  失业保险金  社会保障水平  贯彻落实  最低工资标准  城镇居民  物价上涨  最低生活  金标准  失业人员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