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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强制侦查的法律控制--以刑事不立案的标准为视角
引用本文:张善燚,许晓夫.论强制侦查的法律控制--以刑事不立案的标准为视角[J].理论界,2007(7):75-76.
作者姓名:张善燚  许晓夫
作者单位:中南大学,法学院,湖南,长沙,410083
摘    要:强制侦查措施的行使大都与公民的基本权相关,若缺乏必要的程序保障措施,强制侦查权就可能被滥用而侵犯公民的宪法性权利。当前,我国全凭侦查机关自行掌握强制侦查权的方式存在重大缺陷,在司法实践中产生了不少弊端。有必要借鉴一些国家强制侦查控制制度良性运作的做法,并对当前我国法律上规定的强制侦查控制机制是否具有内在的正当性进行系统的考察,从而对我国强制侦查制度的法律控制机制建构做一宏观上的设计,以规制我国强制侦查权的行使,保护被追诉人的权益。

关 键 词:强制侦查  法律控制  裁量权  非法证据
文章编号:1003-6547(2007)07-007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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