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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传统文化的法律保护
引用本文:马美爱,杨勇胜.民族传统文化的法律保护[J].社会科学家,2005(1):89-91.
作者姓名:马美爱  杨勇胜
作者单位:1. 浙江师范大学,旅游学院,浙江,金华,321004
2. 浙江师范大学,法政学院,浙江,金华,321004
基金项目:浙江省法学会2004年重点课题“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法律保护”阶段性成果之一
摘    要:我国民族传统文化的法律保护模式可以有两种选择:一是根据民族传统文化的不同类型,将其分别纳入现有相关法律的保护范围;一是专门制定《民族传统文化保护法》,对传统文化进行综合保护。民间文学艺术是民族传统文化的主要组成部分,著作权保护仍应居于核心的地位。

关 键 词:民族传统文化  民间文学艺术  法律保护
文章编号:1002-3240(2005)01-0089-03
修稿时间:2004年12月1日

Legal Protection to Folk Traditional Culture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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