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韩非子“法”的公共性品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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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宋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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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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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先秦诸子各家皆根据社会现实的需要建立起旨趣各异的治道理论,其中法家则是在继承先秦道家尤其是老子思想的基础上,构建了一套圆融包被的治道体系——法治。作为法家集大成,韩非子的贡献并非仅仅是集成前人之所论,而是确立了法最重要的品格——公共性。韩非子对法的公共性的论证是着眼于三个方面的:道理与法、刑名与法、人性与法,旨在从法的来源上、现实应用上以及人性普遍性上论证其公共性,从而使得法成为具有超越意义客观性和现实性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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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韩非子 法 公共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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