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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伞砸残七旬老太 依法获得赔偿四万元
作者姓名:吴云  梁娟萍
作者单位: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摘    要:现在商家在商场门口搞促销时大多喜欢拉巨幅冲气广告垫和广告伞进行宣传。武汉顶益食品有限公司在南昌市洪客隆铁路店商场门前搞促销时,现年70岁的胡梅(女)经过门前小广场时被广告伞砸成伤残。事故发生后,对赔偿问题经双方多次协商未果,胡梅运用法律武器,诉请法院处理。近日,经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调解,该公司一次性赔偿伤者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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