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重视对“习惯权利”问题的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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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孙育玮.应重视对“习惯权利”问题的研究[J].求是学刊,199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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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孙育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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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黑龙江大学法律系 副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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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当前,我国法学理论界正在就法定权利与义务基本范畴及其相关问题展开广泛而深入的讨论。笔者认为,马克思早期法学著作中提出过的“习惯权利”问题,因其与法定权利有着不可分割的逻辑联系,它理所应当成为这场讨论不可缺少的重要内容,“习惯权利”范畴也理应当引起法理学更多的重视与研究。为此,本文试就“习惯权利”问题的研究意义,略谈一点粗浅看法. 一、马克思法学思想中一份有待发掘和继承的宝贵遗产 马克思于1842年10月,在《第六届莱茵省议会关于林木盗窃法的辩论》一文中,首次论述“习惯权利”问题。当时的背景情况是,为地主贵族利益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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