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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我省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政策的历史和现状
引用本文:逯广斌.谈我省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政策的历史和现状[J].黑龙江民族丛刊,1986(4).
作者姓名:逯广斌
摘    要:一 我省贯彻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政策的历史和现状,以其历史发展为线索,大体可分为三个时期。 第一个时期,从一九五一年至一九五七年,为民族区域自治政策韵正确贯彻和认真推行时期,即少数民族称之为“黄金时期”。这一时期,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和《民族区域自治实施纲要》的发表为背景,全省最初建立了八个民族区,即齐齐哈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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