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道"与"逻各斯"之"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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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夫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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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四川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四川,成都,6100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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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老子之"道"强调"无为"、"法自然"的原则,而赫拉克利特的"逻各斯"则强调"有"和"存在之物"的原则;老子明言"道"是不可言说的,而赫氏则明言"逻各斯"是可以言说的;老子主张对"道"的把握通过"体悟式"的认知方式,而赫氏则主张对"逻各斯"的把握主要走"分析式"之路.以当代的眼光看,老子之"道"与赫氏的"逻各斯"并不存在孰优孰劣的问题,两者之间的差异正好可以互为印证、互为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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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道 逻各斯 差异性 补充性 |
文章编号: | 1003-0751(2005)04-0154-03 |
修稿时间: | 2004-09-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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