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性分析"官民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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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炜.理性分析"官民比例"[J].才智.人事人才,200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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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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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近来,1:26的“官民比”成为一个舆论热点,特别是在网上,吸引了不少人参与讨论。从讨论情况看,对“官民比”的分析越来越深入,越来越趋于理性,笔者从中受到很多启不。启示之一:“官”的概念要科学界定。财政供养人员不一定都是“官”。1:26是从财政供养人员4500多万人与全国人口之比算出来的。实际上,财政供养人员又分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据统计,党政机关干部人数为653.67万人,事业单位为2903万人(两项之和仍比4500多万少1000万)。事业单位人员主要从事教育、卫生、文化、科技等政府公共服务事业,从大家对“官”的普遍认识来讲,进行“官”民比应以党政机关干部数和人口数来算,这样算来中国的“官民比”应是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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