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四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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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吴民.再婚“四要”[J].老年世界,2008(20):25-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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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吴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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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再婚动机要端正——老年人再婚,一般主要出于爱的需要、安全的需要和生理上的需要。然而,由于老年人的经历和生活环境等与初婚不同,再婚心理较复杂,因而再婚动机也千差万别。有的想在经济上找个依靠,有的是想找个“保姆”型的老伴,也有的想通过再婚得到遗产、改善住房条件、解决户口进城或为子女就业等,这都导致了再婚夫妻感情基础不牢固。其实,对任何人,婚姻的幸福,都需要有爱情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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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再婚 生活环境 住房条件 子女就业 感情基础 老年人 夫妻 婚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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