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犯罪若干问题新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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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郭纹静.环境犯罪若干问题新探[J].理论界,2011(1):64-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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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郭纹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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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1008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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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面对日益突出的环境问题,环境保护越来越被重视。刑法本身所具有的特点和机能使得它能够在环境保护方面有所作为,但是对环境的保护不能过于依赖和迷信刑法,还要兼顾到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对环境的保护要坚持惩治犯罪和促进发展相结合的原则。基于环境犯罪的特点,对环境犯罪的惩罚要坚持财产刑至上的原则,并可以引入非刑罚措施。对环境犯罪应引入严格责任归责原则,但同时要严格限制该原则的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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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环境犯罪 惩治与促进相结合 财产刑 非刑罚措施 严格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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