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举革废与清末法政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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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宋方青. 科举革废与清末法政教育[J]. 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9, 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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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宋方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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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厦门大学,法学院,福建,厦门,361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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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十一五"规划(教育科学)2007年度国家一般课题"科举学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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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科举从考试目的和内容来看,可以说是一种传统的政法考试.尽管各个朝代的科举中法律的考试分量有所不同,但总体而言,科举具有一定的政法考试性质.1901年清政府下诏改革科举后,乡会试第二场试有关各国政治艺学策五篇,其中多包含法律试题.这些试题集中于与外交相关的法律问题,要求联系当时社会实际,为新政改革出谋划策.废科举则为法政学堂的兴办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原有的科举人才成为法政学堂的重要生源.法政学堂的普遍开设,也多少带有为废科举善后的用意.清末民初一枝独秀的法政学堂是科举教育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演变,是科举教育的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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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科举 废科举 法政教育 |
The Abolition of Imperial Examinations and the Education of Politics and Law at the End of the Qing Dynast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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