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理性人”对经济学“理性人”假设边界的拓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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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胡少华.儒家“理性人”对经济学“理性人”假设边界的拓展[J].南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4):85-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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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胡少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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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云南财经大学 商学院,云南 昆明 650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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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儒家文化对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的影响研究”资助(编号:16XGL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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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理性与人性存在密切的联系。儒家人性论的“性善论”决定了儒家的“理性”注重价值判断,是一种价值理性;基督教的“性恶论”决定了经济学“理性人”假设的“理性”注重功利计算,是一种工具理性,具有自身的局限性。经济学的合约理论是建立在经济学“理性人”假设基础之上的,但合约本身并不足以保证签约各方某项权利或义务的成立。为了保证合约中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的执行,需要当事人之间进行沟通;同时,合约理论还必须假定一个道德原则的有效性,儒家“理性人”为经济学“理性人”假设提供了这个道德原则,也就是忠信原则,这就是儒家“理性人”对经济学“理性人”假设边界的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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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儒家 经济学 理性人 拓展 |
收稿时间: | 2017/4/21 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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