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 Wi-Fi 网络服务提供者的侵权问题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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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宇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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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 法学院,福建 漳州 363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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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创新驱动战略下福建众创空间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 力提升研究(FJ2016C010);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我国信息网络安全现状及其治理法治化研究(2015YBFX0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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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欧洲法院审理TMF诉索尼公司案中,初步裁决阶段的助审官明确了免费Wi-Fi网络提供者符合信息社会服务的免责条件,免责的范围包括第三人因版权侵害所遭受的损害以及相关的费用,并且认为简单要求密码保护不能成为适当的禁令。在最终裁决中,法院虽然再次阐明免费Wi-Fi网络提供者符合免责条件,但对于禁令问题作出了与初步裁决法律意见不同的结论,即认为要求商家通过设置密码保护是一项必要的、有效遏制网络侵权的请求。在中国,商家免费提供Wi-Fi进行商业营销的现象较为普遍,因此有必要进一步拓宽网络接入服务提供者的内涵,明确免责后被侵权人应有的救济措施内容以及禁令的合理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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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免费Wi-Fi网络 信息社会服务 禁令 侵权责任 责任豁免 |
收稿时间: | 2016-1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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