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营业转让与商号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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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任尔昕,张完连.论营业转让与商号转让[J].甘肃社会科学,2007(2):171-174,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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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任尔昕 张完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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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甘肃政法学院,法学院,兰州,730070 2. 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江苏,无锡,21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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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营业转让是指对所经营的事业的转让,它既包括营业组织的转让,又包括营业财产的转让,它是以在特定营业目的下组织化的财产为标的的转让;商号作为一项财产亦可以转让.每个商事企业必须且只有一个不与其他企业相同的商号,这样才能与其他企业相区别,因此,商号应当同营业同时转让,或者在营业终止时转让,商号转让以后,转让人不再享有商号权,受让人独占该商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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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营业转让 商号转让 绝对转让主义 |
文章编号: | 1003-3637(2007)02-017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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