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以云南大理市8个试点村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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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钟桂荔 夏 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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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农业科学院 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北京 100081),(中国农业科学院 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北京 1000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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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中国农业科学院科技创新工程( ASTIP IAED 2017 03);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项目(2017M6110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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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运用访谈的方法,通过对云南省大理市8个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村进行实地调查研究,重点回答了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如何改”以及“改革后如何实现集体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问题。研究发现,大理市实施各项改革任务中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具体改革经验为:坚持不打破原组织界限的原则,在组、自然村、村三级各自建立股份经济合作社;清产核资采用原值评估方法;成员资格界定坚持承认历史,照顾现实的原则;股权设置特别是贡献股的设置因村制宜,并非整齐划一;股权管理模式选择不一,静态管理更有利于赋予完整的产权权能;在集体经济组织的管理体制上,条件成熟的地方优先探索政社分离。改革后,新型集体经济组织根据不同的资产类型采用不同的经营方法发展集体经济。集体经济收益有所提高,但若没有发展产业,集体经济增长的空间不大,还需进一步探索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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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政社分离;集体经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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